南谯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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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南谯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我局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依法履职尽责。遵守宪法法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落实第一责任

    区财政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强化“三项制度”学习宣传。进一步巩固现行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效果,在局机关例会及时传达“三项制度”,利用局机关微信工作群,投放普法活动动态、法律法规解读等法治信息,增强干部职工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职责,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二是制定南谯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三是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配备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四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南谯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标准和程序等。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配备2名法制审核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

    (四)规范文件合同管理,从严开展审查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2022年共清理出2个规范性文件被新文件代替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管理,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调研论证,并按照要求跟踪实施情况,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规范合同签订行为,会同法律顾问对我局合同(协议)开展事先合法性审查,实现审查全覆盖,重大合同报请区司法局开展二次审查。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决策

    认真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安徽会峰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对重大项目(工作)事宜决策的可行性、审查重要合同和法律文书,并就业务上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人负责系统信息填报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启动、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编制公开决策目录等法定程序。

    (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动监管走深走实

    2022年,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严格依照抽查事项清单,通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对区属代理记账公司滁州金诺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滁州市锦润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询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两家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按照部门职责,在随机抽查检查表上填写检查结果、整改意见等。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

    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一是对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办公室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落实1人为法制审核人员,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人员保障;二是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同时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交审议、印发;三是建立了《南谯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局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形成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八)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贯彻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召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会4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形式多样的“以案释法”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要点,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普法责任,细分了普法任务。二是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积极参加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如《预算法》、《会计法》《财政监督条例》等,利用民生工程政策下乡镇为依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和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三是扎实开展财政领域普法活动。利用政务公开网、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等开展财政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拓展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成效。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短板弱项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够全面系统,真正做到了如指掌、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力。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集体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三项制度”抓落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和完善“三项制度”,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强化自检督查,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业务水平显著提高、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好执法工作。

    (三)审核监督落实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各科室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逐步提升巩固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执行力。

    (四)深入推进依法理财。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着力提升全体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在财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上下功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现科学合理配置政府财政资源,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

                                      2023年1月5日



    南财办〔2023〕1号 南谯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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